郊區(qū)點應設置在該城市的主導風上風向位置,且受到本城市污染影響較小的地點。一般應離開城市中心區(qū)20km以上,如受條件限制,無法滿足此要求時,應盡可能選擇受到本城市污染影響較小的地點。
原已開展降水監(jiān)測的市、縣,原則上應保留原點位,若不符合上述要求時,可作適當調整。